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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的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 公开合作经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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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经研究决定,拟将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的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区域向社会合作经营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乌垞黄厝708号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区域。

二、合作经营条件:

1.投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作经营期限:18个月(试用期6个月,正式期12个月)。
3.合作经营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评定办法由招标方组织开标,合作经营出价高者中标。
4.合作经营期限价:各合作经营投标人按每月餐饮税前营业额(不含员工餐及早餐收入)分成作为经营分成交由招标方等。酒店方以“每月营业额25万元*百分比”方式抽取分成,若经营期未达到合作经营期保底分润,则按月补足限价(试用期保底分润10000元/月,正式期保底分润16000元/月)。
5.合作经营履约保证金:上述标的合作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合作经营履约保证金须于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前交纳,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或终止后,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退还合作经营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在投标人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或终止后,确认合作经营区域未损失或处罚、水电费、空调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应付费用且无其他未了事宜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该笔款项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该账户须在书面申请中体现)。

三、投标方式:

1.采取现场报价方式,标的只接受企业单位投标,投标人已熟知位置。现场报价活动开始,招标人宣布本标的第一轮竞价的起价之后,参与本标的的投标人开始填写报价单并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公布各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产生本标的的第一轮的最高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起价,各投标人以不低于第一轮最高报价进行再次报价,依此类推,直至现场参与本标的的投标人不再报价止,为最后一轮报价,最后一轮最高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最高报价者即为本标的的中标人。
2.投标人填写报价单时,报价须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合作经营限价。投标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报价单填写不明、涂改、未签字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3.报价会当天,经审查合格的单个标的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其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则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四、合作经营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30日,意向投标人可登陆莆田市小鱼网(https://www.ptfish.com)和莆仙网(https://bbs.0594.com/forum-2-1.html)查看下载。(请随时关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8:00前(以银行对账单为准)。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公开合作经营须知。

六、公开竞标现场报价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15:30。

七、公开竞标现场报价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数字中心4F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8-5000-3036  

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莆田北岸分公司
2024年9月14日

公开合作经营须知

一、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莆田北岸分公司的本次公开合作经营活动是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意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意向投标人可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报价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对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投标人不得对标的物现状、品质、要求标准等有任何异议。

三、报价会开始前半小时内,意向投标人必须提交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银行对账单;若以单位或企业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纳税证明(2023年至投标前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中任两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2021~2024年间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缴款银行对账单,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意向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视同放弃参与该投标并自行承担因不可预测产生的相关责任。
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可使用以下形式进行支付:
(1)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莆田北岸分公司,账号:145120100100163313,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东圳路支行。
3.投标保证金退还:采用转账方式交纳的,未中标的由投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则直接将对应金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本次合作经营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并将须缴纳的款项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逾期不签订合同或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取消其合作经营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返还并承担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各意向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招标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招标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合作资格,其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返还,同时招标方有权追偿意向投标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合作经营支付要求
1.支付时间:经营分成按月度结算,中标方分别于每月5日前与酒店方核对上个月度的餐饮收入分成,经双方核算无误后由酒店方向中标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在收到酒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酒店方完成付款。
2.其他要求:餐饮营业额到达中标方该项目指定且唯一收入账户,每月核算后若经营分成末达保底分润,中标方要按月补足差额给酒店

八、早餐制作标准
1.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食材等出品服务;招标方提供客用早餐所需的用餐场地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以及餐具。
2.客用自助早餐:结算价自助早餐折合人民币20元/人,1.2米以下儿童免费,1.2米至1.4米儿童费用为12元/人。
3.明档现捞区:除现煎煎蛋外其余菜品不少于8种,其中现捞菜品中荤菜不少于4种。粉、面类不少于2中。
4.热菜区:菜品不少于12种,其中肉类荤菜不少于4种,主食不少于2种。
5.水果饮料区:热饮不少于2种,冷饮不少于2种,水果不少于2种。
6.糕点区:蛋糕面包种类不少于4种。
7.热菜出品每周做一次调整,每晚10点前酒店方向中标人上报第二天早餐用餐人数,若未达到酒店报餐的用餐人数,酒店方将按最低报餐人数的80%与中标方结算。

九、员工餐制作标准
1.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食材等出品服务;招标方提供客用早餐所需的用餐场地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以及餐具
2.早餐提供面食为两种,粥类为一种,鸡蛋一个,配菜为两种,用餐时间为7:00 - 8:00 。
3.午餐需提供至少一种主食与一荤、一素、一半荤素三种菜品,每周可出品一次炒面、炒饭类型餐食,且需搭配水果,用餐时问为10: 30 - 12:30。
4.晚餐需提供至少一种主食与一荤、一素、一半荤素三种菜品,每周可出品一次炒面、炒饭类型餐食,且搭配水果,用餐时间为17: 00 - 18:30。
5.员工餐按每人17. 5元/天为标准,包含早餐、午餐、晚餐结算。
6.员工餐菜品需每天更换,且每周五在员工食堂公布下周菜单。员工用餐人数提前一天报餐,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若未达到酒店报餐的用餐人数,酒店方将按最低报餐人数的80%与中标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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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关于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的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公开合作经营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

招标内容:关于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的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公开合作经营

招标单位: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莆田北岸分公司

国投怡发海景大酒店的三楼厨房、四楼餐饮包厢公开合作经营事宜,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莆田市城厢区数字中心 4F 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竞价,经参会人员确认中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莆田市兰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告。

莆田市怡发酒店有限公司莆田北岸分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
监督电话:(0594) 285 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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