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小鱼社区's Archiver

hzs 发表于 2009-2-24 16:02

《物尽其用》发贴审核规则

《物尽其用》旨在为会员提供个人闲置物品交流的平台,请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交易规则,诚信、诚实进行交易,不出现任何欺骗行为,共同营造互利互惠、互助友爱的交易氛围。

      本版交易的物品应该符合以下原则:
1、合法。合法是指符合国家法律,国家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谢绝在本版交易
2、合理。合理是指物品的性质适合交易,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当物品出现严重不合理现象时,经物版所有版主合议,有权审核不通过/删除。
3、自用。自用是指卖家个人持有,由卖家自用或从未使用的闲置物品,不包括由专业卖家(商家)出售的物品。

1.本版禁止

(1)禁止:发布有关中国法律、法规或相关条例严禁出售、转让的物品,比如各类发票交易、卫星电视、军火枪支、烟草、药准字号开头的药品等;

(2)禁止:出售非本ID所有的物品,如代友发、借友ID发等;

(3)禁止:进行烟酒类物品交易;

(4)禁止:发布宠物等活物交易、赠送信息;

(5)禁止:发布虚拟物品交易信息,如QQ号码、游戏帐号、游戏装备等;

(6)禁止:发布虚假信息,一经举报核实,即做禁言以上处理;其中对仿制品充当原装正货转让且是主观故意隐瞒的,将视情节封ID处理。

(7)禁止:发布出售单件物品的数量超过10件的信息,超过10件将视为商家行为(卡票券类视具体情况而定);

(8)禁止:搭帖销售,凡在回帖中发布其它出售或求购信息的,一经发现,第一次进行扣5分,第二次禁言7天,第三次禁言15天,第四次永久禁言;

(9)禁止:随意跑单,向卖家发出购买邀约后,无故跑单,一经举报核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10)禁止:污言秽语、人身攻击、哄抬物价、恶意压价等行为;

(11)禁止:恶意灌水,如:“路过”、“顶……”、“还不错”、“顶一个”、“UP”和纯表情贴等,一经发现将给予删除并扣分,屡次违反者,视情    节      严重程度给予禁言直至永久禁言;

(12)禁止:专业卖家(商家)在物尽其用中买卖商品或假借个人闲置、清货的名义进行商业盈利行为的,一经核实直接禁言,情节严重将永久禁言。

(13)禁止:同一卖家使用马甲帐号进行变相顶贴或评价产品而达到影响其他会员判断的做托行为。

(14)请大家不要使用QQ空间和一些博客[如网易博客]的链接,
         因为这些站点设置了防盗链功能,转贴图片在小鱼是无法显示的。

(15)标题不要加特殊符号,影响社区美观。

(16)物品介绍禁止粘贴淘宝的地址 禁止发布其他社区的地址 禁止在图片上留有其他莆田社区的水印,这样将视为间接广告,拒绝通过审核.

2. 提示信息:

(1)在标题上要直观的注明你要买或者要卖的东西,方便鱼鱼查找

(2)不要以“超低价”“低价”“超值”“大甩卖”“跳楼价”“出血价”等这种带有诱惑性的字眼作标题

以上会有一定的过渡期,管理组审核有适度的裁量权,如有异议敬请来信诚恳沟通!


3.发布主帖必须具备以下信息

(1)出售帖必须具备物品的数量、价格、新旧程度、联系方式等信息,求购帖必须具备联系方式及对被求购物品的要求;

(2)衣物、饰品、鞋帽等无法用品牌、型号来确定样式、新旧程度的物品,必须具备图片;

(3)化妆品类,请在出售时写明出让物品的原价、购买地、成色新旧或是剩余数量(容量)如无原购价请自定参照价格和其它必需的信息;

(4)数码电子类产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相机等贵重物品),必须标明保修状态〔在保(保修截至日期)/无保/未知〕。

附:常见物品交易时卖方必须提供的资料

A、各种票券
1、票券种类名称
2、为杜绝商家钻空盈利行为,票券单位数量应在10张以内,每月同类物品发售贴不得超过三次,发帖超过三次、搭贴销售、虚报数量等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
3、票券原价/目标价格
4、票券有效期(或无限期)
5、票券功能简介

B、衣物/鞋类:
1、原价/出售价;
2、新旧程度/必须提供图片说明;
3、尺码;
4、品牌;
5、质地;
6、购买地点。

C、饰品:
1、原价/出售价;
2、小饰品:提供贴切的文字说明,尽量提供图片;
3、贵重饰品:买卖双方谨慎处理,社区郑重建议:见面看货交易;

D、食品/保健品:
1、原价/出售价;
2、品牌、产地、品质、成份、功效(必须是产品说明书载明之功效)、质量/容量、保质期、价格;

E、数码电子产品类:
1、原价/出售价;
2、购买地;
3、购买时间;
4、型号(相应的配置);
5、图片;
6、在保(保修截至日期)/无保/未知。

F、自用二手汽车类:
1、原价/出售价;
2、购车时间;
3、车辆型号,车辆配置;
4、基本使用情况,新旧程度;
5、出险记录,保险、养路到期情况,转籍情况等。

G、化妆品:
1、新旧程度;
2、原价/出售价;
3、批号(产品有中文标识的,必须说明保质期);
4、容量/质量(图片);
5、购买地点(国家/城市等);
6、店方性质(商场/专卖店/个体店等)

交易纠纷投诉

1、在核实事件经过之前,必须将有关说明发生交易的证据发给版主,接受站内pm投诉。

2、投诉请将事件经过叙述翔实,并尽量提供相应的短信或聊天记录作为参考。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如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版主协调将默认弃权败诉,并给予不限期禁言的处理,无特殊理由不再受理。经过核实后确认为卖家行为不当的,买家可发帖提醒众鱼,视情节轻重卖家予以禁言,禁访处理。如出现人身攻击等情况,将对违规者进行不限期禁言的处理。

3、自由交易里,遵循公平友好自愿的原则,买卖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交易。坚决不允许买卖双方公布对方隐私(比如联系方式)、互相拆台、诋毁甚至用马甲捣乱、互相漫骂攻击的现象出现。也绝对不允许在物尽其用以外的版块以讨说法说事实等名义发帖子。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不论事实如何,参与双方或多方均禁言一周,情节严重的,id将给予永久禁言处理。如遇一方挑衅或出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应保持镇静不参与其中而直接向版主报告,则仅对过失方处理。

不合理出价:

若所转让的物品出价严重不符合常理,经物版所有版主合议后,有权审核不通过/删除。比如手机号码的漫天出价(超过1万元将须所有版主合议)。

wusir 发表于 2009-2-24 16:07

wang42 wang42

wjyou 发表于 2009-2-24 16:07

支持wang24

luckmin 发表于 2009-2-24 16:14

潜规则wang33 wang33 wang33 wang33

jayhjc 发表于 2009-2-24 16:25

好详细呀
支持下。。wang34

qby861229 发表于 2009-2-24 16:56

这个支持,免得混乱一片。。。

鸭子 发表于 2009-2-24 19:47

关我屁事,不买也不卖!

emmaljy 发表于 2009-4-13 18:58

支持wang27 wang27 wang27

feifeiing 发表于 2009-5-16 06:4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可乐娃娃 发表于 2009-5-18 22:04

为什么我发不了帖子????????

徐克 发表于 2009-5-18 22:06

很好的wang27

依人在江湖 发表于 2009-5-25 15:17

wang39 wang39 wang39

逐流 发表于 2009-6-14 01:31

支持。。。。。。。。。。。

星光灿烂 发表于 2009-6-21 17:35

蛮合理的要求。要多多探讨这些规则!

朕海戈 发表于 2009-6-27 20:34

wang:53 wang:53

天下 发表于 2009-7-22 20:35

会不会太累了?  谁没事做去记这么多东西  爱扣就扣了

pt5886 发表于 2009-8-25 11:27

支持支持

疯狂金鱼 发表于 2009-9-5 01:05

支持。。wang27 wang27

疯狂金鱼 发表于 2009-9-5 01:09

莆币要什么获得啊。。没莆币我发不了贴啊

臭猫儿 发表于 2009-10-16 10:25

wang27 wang27

116822 发表于 2009-10-28 19:54

支持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116822 发表于 2009-10-28 19:54

但是我奇怪的是  我现在有4莆币但是在这个版块发不了贴

luolanhongjiu 发表于 2009-12-15 14:42

规定很详细,不错

木i鱼 发表于 2010-1-26 17:15

收移动GPRS包年卡

有的CALL

david525300 发表于 2010-2-5 21:08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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